博物馆与公众关系中的政治学
来源:
《文博学刊》
作者:
尹凯
发布时间:
2026-07-16 09:14
摘要: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的养成从来不是博物馆的内部事务,而是与博物馆所在的社会—历史情境密切相关。在17—19世纪的欧洲,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生成了一种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这种关系形态与其时的民族国家、知识体系等外部力量的介入有脱不开的干系。借助米歇尔·福柯和托尼·本内特等人的研究,本文以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早期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探究生成该关系的思想、政治与社会机制。从广义上来说,这也是一次从博物馆公众议题的视角来书写博物馆政治学的研究尝试。
关键词:博物馆公众议题;治理与教化;政治学;展览体系;博物馆教育
从社会理论来看,治理与教化遵循的是一种敌对关系的谱系学,属于攻击与防御主导的免疫学范畴。理所当然的,普遍存在于17—19世纪欧洲社会的治理与教化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作为“现代性机器”(Machineries of Modernity) 的博物馆中,更准确地说,博物馆实际上是践行、落实治理与教化的工具。这不得不让笔者想起托尼·本内特(Tony Bennett)对嵌入在治理关系中的文化的论断:文化既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工具。作为一种文化机制,博物馆既是国家规范特定人群的道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空间,同时也表征了一种更为严谨的文化—艺术与智识活动,使其具有管理和干预的工具性意涵。因此,作为一种文化使用的方式,博物馆不仅是治理与教化的终端,而且是治理与教化得以开展的手段。博物馆与公众的关系自然也就无法自免于整体的社会氛围,甚至在一些特殊的事件中,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认知进一步强化了治理与教化的社会气质。
本文笔者将着重研究17—19 世纪欧洲社会的博物馆,尤其是以治理与教化为主导关系范型的博物馆与公众关系的生成。这项研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其一,学界对该时期的关注由来已久,但是很多研究简单地用“从私人收藏到公共开放”予以概括,妨碍了我们对更复杂现象的追问;其二,博物馆史学家对该时期的书写是在博物馆学框架内展开的,而线性的、进步的历史叙事遮蔽了历史学和社会学对深层机制的阐释;其三,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不仅生成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中,而且还有“前世”的孕育阶段和“今生”的变体阶段。也就是说,这种关于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的政治学说会根据博物馆的现实需要而不断展演。
基于此,本文以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早期关系为研究对象,探究其背后所隐藏的政治学意涵。作为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的基本范型,治理与教化生产了一种可见的结构关系:一方是代表理性与品味,处于支配地位的文化;一方是代表落后与粗野,处于被引领地位的公众。正是这种二元性的结构关系为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提供了某种得以繁茂生长的土壤,也有赖于此,我们得以窥探其背后的文化假设、运作机制和政治思想。为此,笔者在文中着重讨论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是如何在社会—历史情境中生成的,当然,对之前状况与之后变化的考察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
一、收藏而非公众:博物馆与公众关系的多样化
在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形成之前,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多样的,甚至可以说,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的诸多形态实际上都是在这一阶段出现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一阶段不是以历史分期来定义的,也缺乏具有辨识度的博物馆形态标准,亦没有一个主导性的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范型。按照笔者的构想,我们可以根据博物馆与主导性力量之间的关系来做一个简单的划分,即这是一个具有博物馆性质的诸多收藏形态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同时尚未被纳入国家治理对象与工具范畴的阶段。迥异于我们所熟知的博物馆结构,这一阶段收藏形态的主角是藏品而非公众。
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克日什多夫·波米安(Krzysztof Pomian)认为,正是藏品在可见的和不可见的领域之间扮演着特殊的沟通角色。因此,我们首先从藏品开始谈起。具有博物馆意味的收藏可追溯至14 世纪下半叶,这与当时社会对过去、未知世界与自然态度的转变是密切相关的。根据波米安的研究,这一阶段的藏品主要包括四种:古物(Antiquities)、珍奇(Curios)、艺术品(Artwork)和科学设备(Scientific Instrument)。这四种藏品指向的领域分别是逝去的过去、异域世界、永恒不朽和自然世界;相应的,这四种藏品的收藏主体分别是古物学家(人文主义者)、探险家(传教士、殖民官员、博物学家)、艺术史家(王室、贵族)和科学家。根据琳恩·迪泽(Lynne Teather)的研究,这一阶段的收藏主体除了个体以外,还有诸如大学、学会、教堂、学院等群体。
在分析了藏品与收藏主体之后,接下来要面对的问题就是这一阶段收藏形态的组织原则和哲学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说,这些集聚在某些个体或群体身边的藏品有何效用。我们首先想到的恐怕是一种关于实用主义、利己主义的表述,即收藏能够提升这些主体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价值。然而,基于个体收益的理由显然无法解释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回到那个时代的精神世界就显得至关重要。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其中谈到了民族志藏品在这一阶段的分类与认知,这一基本判断实际上适用于几乎所有的藏品类型和收藏形态,即经由收藏建构一个微观宇宙,以此实现对现实宇宙的表征与占有。波米安对此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剖析:那些形成收藏的物件—墓葬出土物、祭品、礼物、战利品、遗骸、神圣物件、王室珍宝—在生与死、人与神、君主与臣民之间建立了沟通关系。这些物件的存在是为了另一种公众—凡人世界不可见的世界—而存在的,以此求得世俗世界的庇护与丰产。总的来说,无论是经由藏品来表征与占有世界还是沟通可见与不可见之间的关系,我们能够发现这一阶段的诸多收藏形态的重点在于藏品而非公众。
如果说这一阶段收藏形态的组织原则和哲学是围绕藏品而非公众建构起来的,那么是否有公众,公众有多少,参观行为是否合适就成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从上文也能看出,这一时期的展示目的不是为了公众,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理解世界(过去的、异域的、永恒的、自然的)。恰恰是因为这种“无意于此”的自由反而成就了这一阶段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的多样化。我们不否认,迪泽的研究让我们可以窥视这一阶段博物馆与公众之间所存在的诸多关系:学习、娱乐、休闲、朝圣、信仰、好奇、兴奋、无措、研究、品味、营销、商业、贸易等。在此,笔者想就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范型的多样化再多说几句。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多样化的关系范型尘封已久。基于当代的很多研究忽视了原初经验的复杂性,简单地以大众娱乐和理性教育来制造或夸大一种对立情绪,这实际上曲解了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在历史和经验层面上的复杂关系。
笔者还想回应一下肯尼斯·哈德森(Kenneth Hudson)对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所做出的经典论断—从特权到权利再到教育。哈德森曾基于这一阶段收藏形态仅对有限公众—譬如贵族、士绅、科学家、艺术家等—进行开放的社会事实认为,这一阶段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特权”关系,即参观是博物馆对公众的恩赐。笔者完全赞同哈德森对“有限公众”这一现象的认识,但对其结论持保留态度。正如上文所述,这一阶段的博物馆尚未意识到公众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也就是说,公众并未被纳入博物馆自我组织、运作与认知的架构内。说得悲观一点,有限公众其实是一个附带的产物;说得乐观一点,有限公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从这个角度而言,以博物馆公共性的“后见之明”来反推这一阶段博物馆与公众的关系,进而对其进行指摘与责难恐怕就说不过去了。
二、作为主导力量的民族国家:福柯的启发
艾琳·胡珀–格林希尔(Eilean Hooper–Greehill)曾就私人收藏到公共博物馆的转向做过精彩的分析:“私人空间是为了生产知识的空间,这迥异于消费知识的公共空间。在私人空间可以有效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学术研究,制作展览或图录等产品。专业的、特别的、分工明确的人占据了这些空间,他们皆具备必要的思想品质,对所有这一切做出解释。相反,公共空间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被一般公众所利用的,无差别的公众聚集起来分享博物馆传递的专业信息。这时,博物馆是消费、观看与学习的空间,它们同样也是被监控者(Warders)进行行为控制、引导和调查的空间,其中一些不守规矩者甚至会被驱逐。”在笔者看来,胡珀–格林希尔这段话放在这里作为承前启后的过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其实早在《博物馆与知识形塑》一书中,胡珀–格林希尔就在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启发下将博物馆的历史叙事置于不同时代的知识型下予以阐释,展示了一种独特的博物馆史观。较之于哈德森意义上的三种博物馆类型,胡珀–格林希尔基于博物馆教化与阐释做出的转向叙事更加清晰明了。
现在,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一历史转向之于博物馆以及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首先要提到的是民族国家的介入,也就是说欧洲的国家出于彼此间力量竞争与平衡的考虑,开始有意识地对国家的领土、安全与人口进行公共管理。相较于司法体系或强制惩罚体系来说,作为展览体系的博物馆尚未真正在处理国家与公众之间关系上发挥显著作用,但是我们能够看到一种倾向,即博物馆开始成为民族国家治理的对象与工具,相应的,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地复制了这套二元结构关系。其次要提到的是知识的生产与传播对博物馆所造成的深刻影响。与国家与公众之间直接的、暴力的二元关系不同,经由知识所实现的教化更为平缓、隐蔽。作为一种普世法则(Universal Law),19 世纪的知识体系将时间上的过去与现在,以及空间上的欧洲与世界纳入艺术史和进化论的宏大叙事中。以博物馆作为展示与阐释的空间,公众在此欣赏到的是一种荣耀,仿佛他们与资产阶级一样,站在了理性与文明的顶端。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教化关系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进行,公众不仅自觉地接受管理,而且开始经由与国家的共谋而赞同管理。
简单来说,政治斗争不是与知识没有关系的,它是使用知识来策划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得以实现的两种主导力量:其一是通过暴力、惩罚和强制而表现出的国家权力,其二是按照普世法则而组织起来的知识权力。接下来,笔者将从民族国家和知识体系两个方面分别详述作为展览体系的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范型是如何在复杂的社会、文化与思想情境下生成的。
我们首先把视野转向民族国家。当民族国家在17 世纪仓促地填补因共同体控制的破产所留下的裂隙时,我们看到了一个从荒野文化向园艺文化转变的过程,这同时也是社会整体结构从牧人式权力向改造思想的权力的过渡。自此以后,流浪者、无主者、穷人、乞丐等群体再也无法得到上帝的布施与庇护,他们因为对道德与秩序产生威胁而成为“危险阶级”。作为国家统治的潜在危险因素,这些群体被不可避免地污名化,背负了低等、不正常、恶等“莫须有”的罪名。自此,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普遍的、持续存在的战争。总的来说,战争生成了一种控制与治理关系。
我们大概可以将控制与治理的手段策略分为如下几种:首先是直接作用于身体的惩戒,或者夺取生命,或者留下印记,对于这些敌对社会的人来说,人身惩罚不仅可以彻底地消除威胁,而且公开的场景展示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作用。在谈到公开处决时,一些评论提及,他们的死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来说是有价值的。其次是以禁止、禁令、戒规等方式将处于社会边缘的个人与不正常的人从正常的社会中驱逐或隔离出去。这样,民众的生活领域就成了一个被否定、被贬低的世界,其中包括非法活动、反复无常的怪诞行为、不受约束的现象和反文明的本性。这些群体的塑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助于统治阶级组织一套相对统一的文化模式和生活方式。最后是实现惩罚体系的道德化和日常化,通过奖赏和惩罚的机制把民众的生活限制在其中。在这种策略中,控制与治理的对象是农民和工人组成的劳动阶级。劳动场所、医院、学校、贫民院、车间等机制既能实现控制与治理的目的,而且再生产了统治阶级的权力。
上述分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福柯的伟大洞见,尤其是他关于惩罚社会(纪律社会)形成的谱系学研究。福柯在其一系列的著作中通过医院、疯人院、监狱、营房和工厂等机制建构了一个否定性的社会,其中,否定性的情态动词—“不允许”控制着一切。依据历史的进展、社会的状况与知识的构成情况,这种控制关系依据惩罚的强弱而表现出不同的形态。
在这里,笔者想就福柯的研究之于博物馆研究有何价值进行分析。首先,福柯所绘制的社会图景构成了博物馆对公众进行治理与教化的底色。17—19 世纪的欧洲弥漫着一股由战争、控制、管理、禁令、监视等混合而成的集体意识和心理症状,博物馆自然无法置身事外。在这种情况下,博物馆领域内的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不过是更大范畴内国家与人们之间关系的复制与翻版。其次,在福柯的研究中,权力的主导既是政治性的国家,也是文化性的知识,譬如医院与医学、疯人院与精神分析组合的结构关系。虽然福柯并未在其研究中认真讨论过博物馆,但是我们却可以在福柯惩罚策略的分类中找到适合的位置。需要指出的是,博物馆在福柯的研究中仅仅扮演了一个治理得以开展的物理空间,而非知识空间(详后)。最后,实际上真正对博物馆领域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进行深入研究的是本内特,尤其体现在他对博物馆和监狱所表征的治理技术的比较研究中。作为一个具有明显辨识度的学术命题,提到监狱似乎就会让人想起福柯。因此,笔者对福柯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治理与教化的关系前提下,全面审视控制手段与策略是如何从“断头台”发展到“博物馆”的,以及由此构筑的权力技术统一体内部究竟存在哪些微妙的关系。
三、作为主导力量的知识体系:本内特的贡献
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内部也存在一些差异,当博物馆的主导力量从国家转向知识时,博物馆又会如何根据治理技术的变化来调整与公众的关系呢?接下来,让我们从福柯转向本内特,因循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继续前进。就目前笔者掌握的信息来看,本内特对博物馆研究的贡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选取了福柯与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的思想体系中都没有出现的文化机制—博物馆为研究对象,不仅调和了两位思想家关于权力的基本主张,而且还发展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学说,即前文提到的—文化不仅是治理的对象,而且还是治理的工具。为了实现其研究旨趣,本内特将监狱和博物馆并置一处,希望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来论证权力技术和展示技术之间的差异。从本内特本人的文章以及其他学者的解读来看,监狱和博物馆确实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治理技术:监狱、医院的隔离与监禁—身体的客体化、外在的塑造—规则—分离与社会反抗—强制性机构—硬技术—强行控制—教育—规范训练—规训,博物馆—身体的主体化、行为的内化—共谋—认同与社会凝聚—拥护性机构—软技术—自愿加入—典型—娱乐—耳濡目染—治理。
虽然这样的区分清晰无误地展现了两种意象、技术之间的不同,但是如果止步于此,笔者认为这将偏离本内特的研究意图。在本内特的研究框架内,作为一种修辞,监狱更多是作为参照对象出现的,其根本的诉求在于揭示这两种力量是如何共同出现在博物馆中的,这也就是“既是对象又是工具”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在笔者看来,福柯与葛兰西的幽灵时刻飘荡在博物馆空间中。
简单来说,福柯所谓的监狱意象实际上是指公众在博物馆空间内的相互监督、自我监督与自我规范。这种对公众在特定区域内的分化与分类实际上折射了王室贵族与社会边缘的个体、资产阶级与劳动阶级之间的控制关系与结构形态。本内特笔下的博物馆意象实际上延续了福柯有关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论断,其指向的是公众在博物馆空间与可见的展示及其背后的知识观念的互动与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工具的博物馆将能动性赋予展示及其背后的知识,公众经由参观的象征性占有而实现了对知识权力及其隐藏在背后的国家力量的认同与赞誉。上述两个维度完整解释了那个时代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存在的复杂现象,缺一不可。
其二,本内特将博物馆比喻为“现代性机器”,将一种不断生产的、能动性的意象赋予博物馆(展示),这不仅将博物馆从一种治理与教化的被动者角色中解放出来,而且揭露了博物馆运行组织的机制,即经由秩序化的、可见的展示来生产知识与传播知识重新生产公众的主体与认同。作为生产知识与孕育学科的场所,18、19 世纪的博物馆成为收获实验科学丰硕成果的地方。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基于经验与观察的早期认知并非是以独特的项目本身,而是以系列化和体系化的组织形态出现在博物馆中的。这种基于历史推测与构拟的范式在博物馆展示中确立了一种普世法则,艺术史和进化论的宏大叙事意在编织一种关于位置以及位置之间彼此关系的总体化秩序。作为新的文化治理的话语空间,被展示之物是具有强烈指涉意味的。概括来说,展示之物的在场实际上表征的是不在场的群体和文化;展示之物彼此之间的安置则隐喻着一种确定的、不可逆转的进化序列和自然秩序。与公众在博物馆空间内的混杂与监督相比,新的展示内容与方式通过对观念的物化,其本身与公众之间形成了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
公众是如何经由参观博物馆与观看展览而被治理与教化的呢?充溢在展示中的进化观念与其说是对时间流动性全面的、均质的传播,不如说是对落后与进步、原始与现代所表征的二元结构关系的强调。在这种情况下,自主走动的公众看似在限定的参观路线下有非常多的选择,但是在与展示的互动中却面临被分裂的危险。一方面,公众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公众会在展示的进化序列的落后与原始中找到共鸣,并由此联想到亲身经历的遭遇。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阶级与种族之间的同构性在起作用。如果不努力就会被淘汰的鞭策感深深刺激着公众,勤劳、努力、提升、改造等想法纷纷涌入这些公众的脑海,并渗入博物馆之外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公众通过观看展示,将自身置于进化序列的高潮,并自诩为现代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普遍的公众,连社会底层的公众也不例外。公众认同了展示所生产与传播的知识,并在原则或修辞上成了知识的主体。这种基于知识而非国家的认同机制在更大的范围内持续生产作为现代人的公众群体,并由此实现社会团结和凝聚的目的,让理性的、现代性的幻想得以继续。
在笔者看来,本内特深入研究了作为博物馆主导力量的知识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从福柯的国家到本内特的知识,我们会发现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一直都在,唯一的变化在于实施策略开始变得更加温和、隐秘。显然,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本内特提出了展览体系(Exhibitionary Complex)这个概念,用来描述自1851 年英国伦敦水晶宫万国博览会以来的现代展示运动,这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开展示策略经由文明与进步的奇观化视觉技术来实现对世界本质及其形态的理解。根据本内特的观点,展览体系的本质是说服公众:“如果说权力不是与公众直接相关,那也至少是间接相关,我们将这种社会统治群体的规范与引导视为一种为了所有公众利益的力量:这就是根植于展览体系内部的权力修辞—这种权力不是通过制造痛苦的能力而达成的,相反,它能够组织和协调事情的秩序,并且为公众提供一个有序的位置。”毫无疑问,展览体系依然是为了解决秩序问题而出现的,这是首先应该指出的,但是其基本的运作法则却是文化的。展览体系的组成机构—博物馆、博览会、市集、露天娱乐区、街道、城市—致力于将秩序的力量和法则展示给公众,以此来促成公众向公民、市民的身份转变。经由上述提到的知识化展示对公众进行实物教学(Object Lessons),让公众从知识的客体转变成为知识的主体,并由此产生对知识背后的现代、理性、文明等价值观的认同与赞颂。随着国家对展示活动的兴趣与参与意识的重视,持续、连贯的展览体系像一张大网笼罩了整个社会。在论述博物馆与良好市民之间的关系时,乔治·布朗·古德(George Brown Goode)提到,展览体系指涉的不是公众的参与,而是如何使用展示机构(地点)来有效为公众带来思想与道德福利,进而使他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民族国家的良好市民。
在展览体系中,19 世纪到20 世纪全盛时期的博览会占据了重要地位。博物馆、动物园所发展的视觉制度被博览会通过工业技术加以发扬,并总结在奇观的形式之中。和博览会一样,在巴黎的长廊商场和百货公司内,人群本身变成了公共展示,从资本的观点看,他们拥有自我教育的空间和视觉手段。这种远超博物馆的展览体系代表了19 世纪中期以来的社会图景,无论是从实际运作还是修辞模式来看,展览体系中的公众群体时刻感受到来自其他公众和展示网络的压力,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从未消失过。
从作为主导力量的民族国家到知识体系,笔者沿着福柯与本内特的思想理路,勾勒了一幅由治理与教化为底色的思想图景。从刑罚体系到展览体系,从权力的客体到知识的主体,从处于社会边缘的个体到劳动阶级,粗犷的线条仅仅绘制了一个简单的轮廓。17—19世纪的欧洲社会是笼罩在治理与教化的技术之下的,任何文化机制都难逃这一宿命的安排。无论上述提及的研究是否真正考察过博物馆,我们不得不承认,博物馆在治理与教化的技术统一体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这持续影响着今后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范型。
四、非西方国家的经验:关系范型的变体
作为一个生成中的关系范型,治理与教化既有早期的孕育阶段,也有后期的变体阶段。在西方殖民主义入侵之时,或在西方殖民主义结束之后,非西方国家的主要任务是追求民族国家独立与现代化。此时,人口调查、地图与博物馆就成为这些国家建构想象共同体的必要工具。西方国家在19、20 世纪是现代世界的主导,标榜理性主义与现代性的帝国主义通过军事、政治、经济势力介入非西方国家。作为一种观念与机构,博物馆被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带到非西方国家,从事实层面来看,西方帝国主义带给殖民地的最大礼物就是博物馆。理解该时期的非西方国家博物馆与公众的关系应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首先,非西方博物馆具有“现代”和“理性”的隐喻,非西方国家的公众是应该通过博物馆所传递的理念被治理与教化的;其次,这种治理与教化的观念影响了后期殖民地博物馆的职能导向,民族国家建构与意识形态宣传在后殖民主义时期被当地政府接管,非西方国家博物馆与公众的关系走上了欧洲传统的治理与教化的老路。
以中国为例,中国近代早期很多学者的博物馆思考以及博物馆实践都有治理与教化的倾向,在表述上体现为“启蒙”“国民素养培育”和“社会教育”。在这一时期,教育和美育也曾用来描述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但是对公众进行行为、思想与道德上的改造似乎才是那个社会最迫切的任务。无怪乎苏东海用“使命型”来形容中国的早期博物馆。到战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治理与教化的主旋律依然主导着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但是手段和口号却随着社会局势的变化而调整:“文化宣传”“革命动员”“讲解员”“宣传教育”“群众工作”成为这一时期表述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主要术语,其中有些甚至一直沿用至今。作为具有文化导向意涵的社会主义国家文化治理之一环,博物馆立足的政治理性并非现代国民的素质培养,而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建构中透过文化进行社会治理,以党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之统领,在党领导下进行对于“群众”的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博物馆专业主义和社会商业化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但是却始终没有改变国家之于博物馆的全面支配地位。在这一时期,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或“传统文化教育”等制度化的部署窥探一二。
在上文中,笔者粗浅地勾勒了百年来中国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演变:从最初的启蒙与社会教育,到社会主义时期的宣传与社会动员,再到新时代的爱国教育与传统教育。这条关系轨迹在细微之处肯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不过笔者想借此提出一个问题,即中国的博物馆教育研究应该如何开展?就目前来说,我们看到的大量研究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博物馆“物人关系”的角度探究博物馆在“公众立本”的时代应该如何建构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二是求教于西方,尝试以Curator 及其相关机制的先进性,从博物馆生产端解决博物馆与公众之间貌合神离的困境。毫无疑问,上述提及的象征实证主义的物件和象征专业知识的Curator 都在博物馆与公众之间关系范型的生成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鲜有研究触及在这一过程中同样重要的、代表着政治力量的国家,而国家恰恰在中国博物馆百年历程中不曾缺席。
因此,所有涉及博物馆教育、博物馆与公众议题、博物馆政治学的研究如果对作为主导力量的国家在场避而不谈,也不谈中国传统与现代的教育机制与内在运作逻辑,那么研究再多也于事无补。研究在数量上的堆积无助于博物馆走出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无助于公众形成批判的、反思的、公正的教育理念。更坏的情况是,基于“物人关系”和“展览生产”的研究因为对技术与策略的偏爱,而打通了自上而下的博物馆通道。在这种情况下,博物馆的阻隔与庇护功能可能完全失效,进而沦落为一个传话筒。治理与教化的关系范型虽然产生于欧洲社会,但是却以变体的形式出现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而且表现方式更加隐秘。笔者认为,这就是博物馆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博物馆与公众议题也不例外,研究者应敏于普遍现象背后的构造肌理,并时刻抱持一种反省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