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开发署关停背景下中国国际文化遗产援助的机遇、挑战与战略路径

美国国际开发署关停背景下中国国际文化遗产援助的机遇、挑战与战略路径

阎洁璠


 

摘要:2025年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关停,标志着美国对外援助政策的重大转向,也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产生了冲击。本文旨在分析该事件对文化遗产国际援助的影响,并探讨中国的战略应对。USAID长期以其“区域聚焦、类型多元、多方协作”的援助模式,在关键地区扮演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资助者和协调者角色。其骤然终止直接导致全球多项文化遗产项目资金链断裂、专业人才流失及合作网络中断,同时在受援国造成了保护标准的调整压力与治理“真空”。这一变局在削弱传统西方主导模式的同时,也推动了国际文化遗产治理向“多元共治”范式演进。本文认为,凭借“四大全球倡议”的战略引领、成熟的对外援助管理体系、系统的文物保护实践经验,特别是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多边平台,中国的国际文化遗产援助迎来重要机遇。然而,也需应对国际话语权不足、标准兼容性挑战及受援国政治社会风险上升等制约。为此,本文提出中国通过优化援外项目储备机制、深化多边平台合作、推动技术标准共建等路径,实现由“项目执行者”向“规则协作者”的逐步跨越,从而在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球文化遗产保护新秩序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关键词:美国国际开发署;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援助;国际发展合作

2025年7月1日,美国国务卿马尔科·鲁比奥(Marco Antonio Rubio)发表题为《让对外援助再次伟大》的声明,宣布美国国际开发署(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USAID)将正式停止实施对外援助[1]。成立于1961年的美国国际开发署,作为美国对外发展援助的核心执行者,历经60余年发展,已与美国国防部、国务院共同构成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三大支柱”[2]。截至机构终止前,USAID的援助网络已遍布全球120多个国家,2024财年对外援助总额达354亿美元,占美国对外援助总预算的66%[3],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发展机构之一。此次关停并非偶然,而是特朗普政府重返白宫后推行“美国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这一决定的背后,是财政赤字压力下的预算削减驱动[4]、美国全球战略收缩与模式转型的内在要求[5],以及USAID长期存在的资金使用不透明、管理机制重程序轻实效等积弊①[6-8]。USAID作为长期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力量之一,其关停不仅标志着美国对外援助政策的重大转向,也导致全球众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陷入停滞,受援国面临专业人才流失、技术标准断层等严峻挑战。本文将基于最新公开信息,分析USAID终止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并揭示中国在这一变局中可以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一、美国国际开发署文化遗产援助特点

USAID终止文化遗产资助项目所产生的国际影响,与其独具特色的对外援助模式密不可分。在该机构的援助体系中,文化遗产保护历来扮演着“文化软实力”外交的关键角色,这种定位使其与战后重建、灾后恢复、扶贫开发、可持续发展、社区赋能以及促进性别平等等多元目标形成了深度嵌套与战略协同的关系。具体来说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区域聚焦。从援助对象和项目特征分析,USAID的文化遗产援助布局具有显著的地缘战略导向,其资源优先投向中东、中亚、北非等具有关键战略价值的支点国家,并注重开展长期性、系统性援助项目。这一特点在中东地区尤为突出。例如,作为美国在该地区的核心战略伙伴,埃及和约旦在调解巴以冲突、反恐合作和难民危机管理等关键议题上发挥着枢纽作用,也因此成为其援助的重点对象。根据美国国务院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美国对埃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援助金额已达到1亿美元[9]。与此同时,美国也一直是约旦最大的双边援助提供国,仅2021财年,USAID向约旦拨付援助资金约11.97亿美元[10]。在文化遗产领域,USAID自2014年起联合约旦美国研究中心合作共同实施长期文化遗产援助项目——“通过社区参与实现可持续文化遗产项目”(Sustainable Cultural Heritage through Engagement of Local Communities Project,SCHEP)。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帮助遗产地周边社区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管理水平,并推动约旦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历经10年推进,项目完成佩特拉遗址等9处遗产地的保护与开发,并联合约旦文物局、文化遗产机构共同制定《2023—2027年约旦文化遗产管理战略》,在亚喀巴、布塞拉等地扶持了多家本土小微旅游企业,引导其运营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品等[11]

二是类型多元。USAID资助的文化遗产援助项目类型多样,包括文物本体保护、调查研究、考古、技术援助、培训、数字化保护、社区建设项目等。例如,USAID在巴基斯坦实施了“小型资助与大使基金计划”(The Small Grants and Ambassadors Fund Program,SGAFP),其中文化遗产保护是大使基金重点特色资助领域,目前已资助了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培训传统手工艺匠人、培养民间艺术表演人才等13个项目。2003年,美国国务院在伊拉克启动了大规模文化遗产援助行动,累计投入逾3300万美元用于博物馆修缮工程、伊拉克文物保护人员专业培训、全国历史遗址维护等。其中,USAID是这一行动的重要参与者。在人才建设方面,USAID通过资助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等高校,帮助伊拉克大学重建考古学本科及研究生培养体系,并为伊拉克考古学学生开设研究生学位课程。在遗址开发方面,则推动巴比伦等遗址的旅游产业化,以创造就业机会为切入点,服务于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是多方协作。针对文化遗产对外援助高度专业化的特点,USAID建立了“政府资助、专业运作”的创新型合作模式。该模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施:一是直接资助受援国专业机构。如在加纳,USAID通过资助加纳遗产保护基金,实施了为期10年的“加纳自然资源和历史保护项目”。二是委托国际知名专业组织或高校在受援国开展项目。如在埃及,USAID分别于1993年、1995年与埃及美国研究中心(The American Research Center in Egypt, ARCE)签署协议,授权该机构管理数百万美元专项拨款用于支持埃及文物保护的各项工程与计划。截至2024年,USAID通过资助ARCE实施的项目金额已超过7500万美元[12]

二、美国国际开发署关停对国际文化遗产援助形势的影响

(一)短期冲击:资金断裂、人才断层与标准调整

USAID被裁撤后产生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文化遗产项目捐助资金链断裂和项目中断。据报道,截至2025年3月,USAID已暂停约旦、伊拉克、突尼斯、印度、巴拉圭、哥伦比亚等国的多项文化遗产领域援助项目,总预算金额达到1.85亿美元[13]。同时,USAID的许多项目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社区生计相结合,通过培训考古技工、发展可持续文化旅游、扶持手工艺品产业等方式,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提振社区发展与当地经济收入增长。由于USAID的撤资,这类项目也受到波及,陷入停滞,由此导致遗产地的民生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

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受阻和合作网络的停滞构成了另一重挑战。一方面,受援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队伍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以埃及旅游和文物部与USAID于2023年启动的开罗和卢克索11处历史遗址修复项目为例,该项目计划系统性修复重要考古遗址,并通过对300余名当地文保技术人员开展测绘、修复和数字化等专业技能培训,构建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体系。项目戛然而止导致参与项目的技术人员面临转业或失业,原计划的技术培训也被迫中止[14]。另一方面,部分专业合作网络陷入停滞。例如,由USAID资助、总额达100万美元的伊拉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该项目由戴顿大学团队牵头负责研究任务,并与美国文物联盟及伊拉克三家本地机构共同推进,原定于2025年5月完成[15]。项目的中断阻断了高校、专业机构与受援国之间关键的技术共享与文化对话渠道,削弱了多方长期积累的协作成果。

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体系面临调整。USAID的关停动摇了长期以来由美欧主导的国际援助格局,尤其在中东等地区,其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因资金与技术支持的撤出而出现明显的“真空”。部分受援国正在寻求新的援助来源,未来随着新兴援助力量逐渐进入该领域,不同主体所采用的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标准与保护理念可能存在差异,这或将进一步加剧受援国标准体系的分散化与碎片化。然而,这一挑战也在另一方面为受援国提供了机遇,促使其逐步建立更符合本国文化特征与现实条件的保护标准体系。

治理结构也正在经历变革,由以往的“美欧主导”的格局逐步向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共同塑造的新范式转变。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以USAID关停为标志的美国对外援助收缩,削弱了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软实力和全球治理话语权,也使其所倡导的新自由主义价值体系的品牌效应相应减弱[16]。这在另一层面推动了受援国重新审视其对外部支持的依赖,进而积极探索更加自主、更具可持续性的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二)战略机遇:真空填补、机制重塑与新援助模式期待

1. USAID的退出形成战略与专业真空

裁撤USAID在中东、中亚、非洲等其传统影响区域形成发展合作力量缺口。尽管援助主体发生变动,受援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实际需求却仍持续存在。文化遗产保护具备较高的专业门槛,和较低的政治敏感性,对社会文化发展具有深远而持久的影响。上述特征使得该领域呈现出独特的合作潜力与战略价值。

2. 多边机制重塑窗口期

当前全球发展治理体系正处于动荡和调整阶段。一方面,传统的由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OECD DAC)主导的官方发展援助体系,面临结构性收缩与规则重塑的双重动荡。根据OECD数据,2024年DAC成员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总额下降7.1%,预计在2024—2025年间将下降9%~18%[17]。与此同时,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西方国家相继缩减对外援助预算,USAID的关停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紧缩趋势。另一方面,国际社会通过多边平台凝聚共识、应对挑战的努力也在同步加强。一个标志性事件是,USAID关停决定正式宣布的前一天,联合国第四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除美国缺席外,会议汇聚了包括近50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1.5万名代表,最终通过了《塞维利亚承诺》。该承诺形成了自2015年《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以来首个政府间可持续发展筹资框架,旨在系统性应对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被视为对发展援助削弱趋势的重要多边回应[18]。这一事件清晰地表明,尽管面临逆流,但基于多边主义的全球合作共识依然坚实,且正在积极探索新的制度化路径。这种“旧体系收缩”与“新共识凝聚”并存的结构性调整,为我国深入参与国际发展合作提供了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机遇。

3. 国际社会期待新援助模式

面对传统援助模式的收缩与调整,国际社会对更加可持续、平等、务实的发展合作方式抱有期待。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对外援助模式强调尊重受援国主权、不附加政治条件,并定位于“南南合作”框架下的相互支持与共同发展,体现的是合作共赢,而非单向施舍。通过具体的文化遗产合作项目,可以向世界清晰传递这样一种叙事:有效的国际合作能够建立在专业精神、互利共赢与文明互鉴的基础上,而非意识形态输出或政治改造。这类项目不仅有助于在国际舆论中塑造我国“可靠的专业伙伴”形象,也以可感知、易传播的方式,切实回应了受援国对“主权尊重”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关切。

(三)潜在外部障碍:政治风险、舆论曲解与援助格局复杂化

1. 受援国内部政治与社会风险上升

文化遗产援助项目的成功有赖于受援国稳定的内部环境。作为在公共卫生、基础教育、农业推广等基础民生领域长期广泛投入的机构,USAID的运作已超越单纯的经济援助,在部分关键地区扮演了嵌入当地社会经济结构的“系统性稳定角色”。其在这些领域的投入,实质上为包括文化遗产保护在内的各类发展项目构筑了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土壤”。USAID的退出,不仅意味着特定领域资金的撤出,更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间接削弱受援国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韧性,从而加剧特定区域原有的社会脆弱性,为中国援外项目的可持续实施带来显著的外部不确定性。

2. 国际舆论场中对中国援外意图的曲解

在战略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的援助行为可能被西方描述为“填补权力真空”,并与整体的“一带一路”倡议捆绑,被渲染为具有地缘战略意图的“文化扩张”投射。这种预设性的曲解,不仅扭曲了中国援外合作以发展为导向的本质,更会在实践中对受援国构成额外的政治与外交压力,从而增加了合作的政治成本与不确定性。

3. 更为复杂的援助格局形成

USAID影响力的减退可能刺激其他新兴力量加大对文化遗产软实力领域的投入,形成一个参与者更多元、规则更分散、竞争更复杂的国际合作生态。国际大型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在其中可能会发挥更为重要的角色,它们行动灵活、资金独立,可能在某些领域形成与中国官方援助不同的模式和标准,进一步复杂化合作生态。

三、中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的优势与挑战分析

USAID的关停,为全球发展合作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通过对我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的优势与挑战进行分析,将有助于为制定兼具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合作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一)竞争优势

1. 战略优势:“四大全球倡议”为我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合作提供了清晰的顶层设计

习近平主席分别于2021年、2022年、2023年、2025年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全球发展倡议聚焦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倡导构建团结、平等、均衡、普惠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中国将加大对全球发展合作的资源投入,助力缩小南北差距,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这为推动构建更加平等均衡的全球发展体系、深化多边合作提供了战略支撑。全球安全倡议倡导以团结精神应对国际格局深刻调整,以共赢思维处理各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推动构建普遍安全共同体。该倡议为跨国文化遗产合作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与政治保障,降低了因地区冲突、政治动荡等因素导致的合作不确定性。全球文明倡议立足文明多样性,主张通过对话互鉴推动人类共同进步,其理念内核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目标高度契合,为我国参与全球文化遗产治理提供了理念基础。“四大全球倡议”从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个维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战略优势。这一优势不仅体现在理念的先进性与体系性上,也为进一步构建广泛的国际协作网络和转化为可持续的资源投入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我国在全球文化遗产治理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奠定了战略基础。

2. 平台与机制优势:依托成熟的国际合作机制参与全球治理实践

我国在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中具备扎实的多边平台基础与丰富的全球治理参与经验。通过系统性地融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相关国际机制,中国已在全球文化遗产治理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作为重要合作框架,“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拓展文化遗产领域的多边协作提供了战略平台,促进了与东南亚、南亚、中亚、中东等共建国家在遗产保护、联合考古、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援外务实合作。在专业治理层面,中国长期活跃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保护濒危文化遗产国际联盟(ALIPH)等国际组织,并逐步从参与者向规则协作者与议程设置者转变。2023年,由中国倡议发起的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宣告成立。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指出,中国愿在联盟框架下,同亚洲各国携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全球文明对话合作网络,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该联盟是亚洲地区首个由中方主导设立的文化遗产类国际组织,体现了中国在区域文化遗产治理中的引领作用。2024年,由中国提出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正式获批,标志着我国在文化遗产国际标准制定领域取得重要机制性突破。通过系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技术准则修订与跨国合作项目,我国不仅持续贡献专业智慧与务实方案,也在多边治理进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有力提升了在全球文化遗产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3. 资源投入优势:具备稳定可持续的援助支持能力

我国在对外援助领域展现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主要得益于完善的管理架构与稳定的资金保障。一方面,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对外援助建立了高度组织化、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2018年成立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专职行使对外援助的宏观规划和统筹协调职能。在此基础上,《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进一步确立了清晰的权责分工:外交部依据外交需要提出建议,商务部等部门负责具体项目执行,财政部统一管理预算资金[19]。这种“战略规划—外交建议—项目执行—财政监督”权责清晰的分工,从决策端保障了援助活动的规范性与可持续性。同时,中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建立了规范的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基于受援国需求,包括可行性研究、政府间立项协议签署、专业化实施,到最终的评估与移交,保障了从重大基础设施到“小而美”民生项目都能高效落地、按期完成。其中,“项目储备制度”提升了援助规划的前瞻性与科学性,使资源调配得以摆脱短期波动,服务于中长期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我国对外援助支出属于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我国正持续优化对外资金结构,引入包括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多种发展融资工具[20]。根据《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2013—2018年,中国对外援助金额为2702亿元[21]。这种以国家财政为背书的资金安排,超越了项目融资的不确定性,使中国有能力做出并履行长期、大规模的援助承诺。

4. 经验优势: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系统性文物保护援外能力

中国在文物保护对外援助领域所展现的经验优势,基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持续实践、不断拓展的合作维度以及深度融入国际治理体系所构建的系统性专业能力。这一能力已超越单一的技术输出,演变为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科研融合与理念倡导于一体的复合型优势。

我国有组织的文物保护对外援助始于20世纪中期,1957年启动的援助蒙古国兴仁寺和博格达汗宫项目,标志着新中国首次以政府名义开展援外文物保护工作[22]。21世纪以来,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文物对外援助在规模、范围和模式上均实现了重要飞跃。合作国家逐步扩展至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地。合作内容也从早期的单体古迹修复(如柬埔寨周萨神庙、茶胶寺,尼泊尔加德满都杜巴广场九层神庙修复),扩展至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历史文化遗迹修复项目系统开展了文物建筑展示、古城民居整治、南北主干道提升等措施)、以学术研究与保护实践深度融合为特征的中外联合考古(如中沙塞林港遗址联合考古、中突联合考古等)以及前沿的“联合考古+保护修复”模式(如柬埔寨吴哥古迹王宫遗址修复项目、中亚西天山西端区域的系统性考古调查),并延伸至区域性的能力建设网络(如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专业技术培训)。这种长期的、不间断的实践链条,使得中国的技术体系、材料工艺和项目管理经验得到了反复验证与完善,针对受援国高湿热带、干旱大陆、地震多发区等不同的环境与文物病害类型,结合受援国传统工艺,中国提供了差异化技术解决方案,其可靠性已在吴哥古迹石质文物保护、尼泊尔木构震后修复、乌兹别克斯坦希瓦古城修复等标志性项目中得到国际同行广泛认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文物保护修复秉持的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可逆性等理念通过具体的技术路径与工程实践,被有机融入国际遗产保护语境,实现了从理念到方法的有效传播。

(二)挑战

1. “主动叙事”能力与国际话语权有待提升

尽管我国在文化遗产援助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成果,但在将具体成就转化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规范性话语方面仍存在短板。当前的对外叙事多聚焦于增进与受援国的“友谊”层面,在系统性地将中国技术标准和文化理念提升为被广泛接受和讨论的国际话语体系方面仍显不足。同时,在文化遗产多边治理平台中,我国在核心议程设定、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权分配以及关键国际标准修订等深层次规则制定环节的影响力,相较于传统欧美大国仍存在差距。

2. 中国文物保护理念与实践标准的国际兼容性需进一步加强

当下挑战在于,如何将更多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理念转化为便于国际理解和接纳的通用术语与操作指南。特别是在气候变化适应性保护、遗产监测预警、人工智能用于病害识别与虚拟修复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正在形成。在此背景下,中国如能把握机遇,积极参与甚至引领相关国际标准的讨论与制定,将有利于将本土实践与创新成果,有机地融入全球文化遗产保护的共同话语与规则体系之中。

3. 复合型人才储备与跨文化实践能力面临瓶颈

在人才方面,我国文化遗产援外工作的深入拓展离不开能够熟练运用国际工作语言、深谙国际规则、同时精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与跨文化项目管理的高级人才。但目前这类人才相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在复杂多边项目和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项目执行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受援国社会文化深度理解。尽管大部分文化遗产援助项目在前期和推进过程中,对受援国的历史文化已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但对当地历史脉络、社区关系、宗教信仰等复杂因素的研究深度仍有待加强。这对后续基于遗产的社区活化、文化展示与可持续利用等长远目标的实现可能会构成潜在挑战。

四、中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的战略路径选择

当前,侧重于单向支持的对外援助正处于向更为平等、注重双向协作的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重要阶段。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和新兴援助国,中国也可借此契机重新审视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发展合作,参与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构建以需求与价值为导向的项目遴选与储备机制

为保障文化遗产合作资源投入的精准性与影响力,建议秉持“需求导向”与“价值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项目遴选与动态储备体系。在国别选择上,紧密对接国家外交总体布局与全球发展倡议优先方向,综合评估对象国的战略重要性、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合作意愿及内部治理环境。在项目布局上,可充分发挥我国在柬埔寨、缅甸、尼泊尔、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实施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所积累的系统性修复与大型项目管理经验优势,优先选择文化价值突出、濒危程度高、国际关注度广的遗产地作为重点合作对象。同时,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研究与储备库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文化遗产合作潜在项目储备库。通过联合前期勘察、可行性研究、学术交流等形式,与潜在伙伴国共同识别和培育项目。储备库应实施动态分级管理,确保项目池的充足与递补,从而增强合作规划的主动性与灵活性。此外,在项目设计与实施中,建议注重与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将我国的资源投入优势转化为受援国社区可感知的发展成果,进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完善以多边机制与伙伴网络为核心的合作系统

单边资源的投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能构建一个“以我为主、多方参与”的开放式的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系统,将能有效提升合作的可持续性与溢出效应。

国际合作机制对对外援助项目具有重要的支持与辅助作用。可考虑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区域性专业组织为基础,推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多边协商机制,促进各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政策对话、经验分享与技术协作。同时,在稳定政府财政投入主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资金来源与分配体系,充分发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平台功能,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资金配置机制,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提升援助资源的可持续性与灵活性。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合作网络与伙伴关系,积极深化南南合作,并加强与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及专业学术团体的多方协作。可通过定向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批精通国际规则、掌握专业语言、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共同构建包容开放、优势互补的全球文化遗产保护伙伴网络。

(三)推动技术输出与标准引领

一方面,要系统总结并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与修复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其国际表达方式,充分运用国际通用学术语言、行业标准规范与主流传播渠道,推动中国文物保护理念、技术方法与实践成果融入全球文化遗产话语体系,提升中国经验的国际认同度、可接受性与借鉴价值。另一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与文博机构,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建文化遗产保护联合实验室或技术协作中心,在材料研发、数字保护、预防性保护等前沿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形成具有区域适应性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适用于当地的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指南与操作规范。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相关机构中日益提升的地位,主动设置议题,积极参与主导关键国际标准、宪章、操作指南的修订工作。推动将中国实践中被证明有效的理念和技术方法,有机融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用规则体系之中。通过技术共享与标准共建的双轮驱动,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结语

总体而言,USAID的关停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援助体系造成了重要影响。随着其“区域聚焦、类型多元、多方协作”的文化遗产援助模式的中止,部分区域出现了治理真空,导致了专业人才流失、技术标准调整、合作网络中止等多重挑战。但同时这一转变也推动受援国寻求更加多元化的合作伙伴,未来文明对话模式也将从“单一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这为建立更加公平、包容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新秩序创造了条件。

对中国而言,这一变局既是挑战更是战略机遇。挑战在于,受援国内部社会风险可能上升,国际环境更趋复杂,多方参与的竞争性格局正在形成。机遇则在于,以“四大全球倡议”为战略引领,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多边机制为平台支撑,以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专业实践为能力基础的中国方案,恰恰回应了国际社会对更加平等、务实、可持续的新型发展合作模式的期待。未来,中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的成功,将不仅取决于单个文物保护项目的技术精湛与否,更取决于能否完成从“项目执行者”到“规则协作者”乃至“议程引领者”的系统性跨越。这就需要在战略层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将援助转化为真正的伙伴关系;在操作层面,通过优化项目储备、完善多边机制、推动标准共建等路径,实现从资金输出、技术输出向理念输出和制度贡献的升级;在叙事层面,要善于将中国“不附加政治条件”“授人以渔”的合作哲学,转化为具有普遍感召力的国际话语。

文化遗产保护关乎人类共同的历史记忆与文明延续,其超越政治周期的独特属性,使其成为构建人文交流桥梁、增进国际理解互信的理想领域。在USAID退场所留下的叙事与行动空间中,中国有能力,也有责任,以专业、开放、包容的姿态,与各国携手共同塑造一个更加公平、多元、有效的全球文化遗产保护新生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