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谈 | 刁常宇:数字化:实现文物公共性、人民性的重要路径

 

一、数字时代,文物的“人民性”有了新的实现方式

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是“文物属于人民 服务人民”,既点明了新时代文物工作的价值方向,也为重新理解文物数字化提供了重要视角。2025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百年守护——从紫禁城到故宫博物院”展览时指出:“坚持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加强文物保护修复,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这一重要论述启示我们,今天理解文物活化利用,已不能只停留在依法所有和对外开放层面,而应进一步落实为人民能够更广泛地看见文物、理解文物、研究文物、传播文物,并持续分享其中蕴含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和文明价值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物数字化不是附属技术,而是实现文物公共性、人民性的重要路径。

2020年6月,“魏风堂堂:云冈石窟的百年记忆和再现”特展中的云冈石窟第12窟3D打印科技展品在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首次展出(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供图)

二、文物从“看得见”走向“能参与”

长期以来,受制于保存环境、展陈空间、地域距离和专业门槛,大量珍贵文物虽被妥善保存,却难以被更多公众真正接近和理解。数字化改变了这种局面。通过高精度采集、数据库建设、线上展陈、数字讲解和融媒体传播,文物得以从库房深处、遗址现场和有限展柜中“走出来”,从“可保存”进一步走向“可共享”。这不仅提升了公众接触文化遗产的便利性,也使“文物属于人民”有了更加可感的现实基础。

但数字时代的人民性,如果只停留在“看得见”,仍然是不完整的。更重要的是,数字化应让公众从被动接受走向主动参与。这里的“参与”,既包括便捷接入和持续使用,也包括理解知识、反馈意见、参与传播和共同监督。换言之,数字化不只是把文物搬上屏幕,更是在重塑公众与文物之间的关系。只有当人民不仅能“看到文物”,还能更平等、更深入地“进入文物”,文物的公共属性才真正得到扩展。

三、头部文物资源越珍贵,越需要高质量共享

故宫博物院的探索,生动说明了数字化如何推动顶级文化资源更广泛地面向公众。故宫藏品丰厚、文物等级高、社会关注度大,其数字化实践的意义不只在于技术领先,更在于把高度集中的优质文化资源更有秩序地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近年来,故宫持续推进数字展示、数字阐释、融媒体传播和线上服务,让公众得以在展厅之外进入故宫的文化世界。借助数字平台,观众不仅能够“看文物”,还能够结合器物类型、时代背景、工艺特征和宫廷制度去“读文物”。这意味着,文物资源的开放不再只是图片公开,而是逐渐形成可理解、可检索、可反复使用的公共知识入口。人民共享文物,既要有接触的机会,也要有理解的通道。故宫的实践表明,数字化使国家级文物资源从线下开放迈向线上线下一体开放,从参观服务迈向知识服务,从文化展示迈向文明阐释,这正是“服务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

敦煌研究院推进“数字敦煌”的经验,则进一步说明:越是珍贵、脆弱、不可频繁接触的文化遗产,越需要通过数字化实现高质量共享。石窟寺、壁画、彩塑等文物具有极强的不可替代性,保护要求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无限度地向公众开放。因此数字化成为保护与共享之间的重要桥梁。通过高保真采集、三维建模和线上呈现,公众获得了更加便捷、更加丰富的接触路径,研究者也获得了更为稳定、系统的基础资料。更重要的是,数字化使敦煌艺术从特定地域的现场经验转化为可持续传播的文明资源,让更多青少年、基层学校和海外受众能够跨越地理边界走近中华文明瑰宝。这种从“有限开放”到“广泛共享”的转换表明,文物数字化不是削弱文物的神圣性,而是在严格保护前提下更好实现文物的人民性。

2022年9月,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中国国家博物馆站第三单元“创新转化”中的石窟长廊展厅实景(摄影:王景超)

四、浙江探索:把文物数字化进一步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一)文博资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服务提升,从单馆创新到省域治理

如果说故宫和敦煌更多体现的是国家级标志性案例,那么浙江的探索则展示了省域层面如何把文物数字化进一步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近年来,浙江持续推进文博资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服务提升,不仅关注单个博物馆的展示创新,也重视全省范围内资源统筹、平台建设和服务下沉。浙江省提出要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推广应用,加强数字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藏品、展览和社会教育资源线上线下整合。由此可以看出,浙江对文物数字化的理解并不局限于“做几个数字展”“上几套新设备”,而是把它放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谋划。

此类探索的意义在于,它把“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从单馆实践推进为省域治理。人民性不能只体现为头部机构的亮点项目,还应体现为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群体都能更平等地接触文化遗产资源。浙江近年来围绕文化标识提炼、文化基因激活、馆校合作和资源下沉所做的努力,说明数字化正在从展陈技术升级为文化治理能力。浙江省博物馆参与“行走的博物馆”项目,把馆藏文物转化为课程资源和流动展览,也说明数字内容只有真正进入学校、社区和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文物才会从“可看”走向“可用”,服务人民。

(二)浙江大学把数字工程转化为公共知识

高校在文物数字化领域的角色,不应仅被理解为技术支持者,而应被看作连接文物保护、知识生产、数字转化和公共传播的重要知识引擎。由浙江大学、浙江省文物局编纂出版的“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重大文化工程。它系统汇聚海内外中国古代绘画藏品图像文献,为传统绘画研究、文明阐释和公众传播奠定了坚实基础。“大系”的价值并不只在于出版了一套大型图录,更在于它通过高质量图像整理、系统化文献集成和持续性展示传播,把原本分散于海内外文博机构的珍贵绘画资源重新组织起来,转化为可研究、可教学、可传播、可展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既是学术工程,也是数字时代文化共享工程。

与此同时,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图像数据实验室、石窟寺文化数字化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浙江大学)等平台,也在推动文物数字化从单项课题走向跨学科、平台化、长期性的研究布局。这类平台的意义,不只是做出若干技术成果,更在于把文物数字化嵌入人文研究、工程技术、数据治理和社会传播的协同体系。高校的优势,一方面在于能够持续积累高质量数据和方法论,另一方面在于能够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社会教育和文明传播资源。对“服务人民”而言,这种转化尤为关键,因为它意味着文物数字化不只是技术演示,而是知识供给能力的增强。

2022年3月,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浙江省美术馆站“转化发展”展厅游客沉浸参观现场(摄影:李志荣)

五、预防性保护:文物数字化不只是展示,更是“治未病”

讨论文物数字化,不能只看到展示端和传播端,还应看到保护端和研究端。数字化的一个深层价值,在于推动文物保护从抢救性修复向预防性保护转变。高精度采集、动态监测、环境感知、多源数据比对和数字孪生等手段,使管理者能够更早发现风险、更准确判断变化、更科学制定干预方案。这样的保护逻辑,很像中医所说的“治未病”:不是等问题发生后再被动处理,而是在损伤尚未扩大之前就进行识别、研判和预警。

这一点对于古建筑、石窟寺、壁画和彩画等尤其重要。数字化监测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保护理念升级。它把“保护第一”落到连续记录、动态评估和最小干预之中,也使“文物服务人民”获得了更长远的时间尺度。因为对文物本体最好的保护,最终保护的仍是人民共享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换言之,数字化不仅让今天的公众更方便地接近文物,也是在为未来世代保存接近文物的可能。

六、AI加速到来,文物的人民性面临新的考验

如果说数字化已经使文物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看得见、传得开、学得到”,那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正在进一步改变文物“如何被理解、被再现、被使用”。这意味着“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的实现条件更加充分,同时也意味着新的挑战更加紧迫。

首先是真实性边界的挑战。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文物图像修复、色彩复原、场景重建和沉浸式叙事能力显著增强,许多过去难以直观呈现的历史场景因此更易进入公众视野。但与此同时,文物原貌、学术推测、数字复原与艺术再创作之间的界限也更容易被模糊。对于公众而言,算法生成的“看上去很真实”并不必然等于学术上“确有依据”。如果缺少明确标识和专业说明,技术越先进,误解反而可能越深。

其次是解释权、数据治理与数字鸿沟的挑战。AI能够自动生成讲解词、导览文本甚至教学内容,这当然有助于扩大传播,但文物阐释不是一般的信息拼接,而是建立在考古发现、历史文献、艺术史研究和价值判断基础上的专业工作。若把未经校验的算法输出直接作为公共知识供给,容易形成“看似准确、实则失真”的知识幻象。与此同时,随着高精度图像、三维模型、纹理信息和衍生内容不断积累,哪些数据应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如何授权使用、如何防止滥用,也都成为更复杂的治理问题。更要看到,技术红利并不会自动均匀分配。头部机构更容易率先部署大模型和沉浸式系统,基层文博单位、偏远地区和数字能力较弱群体则可能被新的门槛挡在外面。若不能妥善应对,“服务人民”就可能在技术上越走越快,在公平上却跟得不够。

因此,AI时代的“服务人民”,不只是把文物传播得更广,更是提供可信、可解释、可负担、可普遍获得的公共文化服务。文物数字化的目标,不是让技术喧宾夺主,而是让技术帮助人民更准确地认识历史、更深入地理解文明、更持久地建立文化认同。

七、以协同治理把文物“人民性”落到实处

面向未来,实现AI时代“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需要政府、文博机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和人民自身共同发力。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文物数字资源标准、开放规则、伦理边界和公共投入机制,尤其要把基层能力建设、无障碍设计和区域均衡供给摆在更突出位置。文博机构应守住真实性、专业性和公共性底线,明确区分文物原貌、学术推定、数字复原和创意演绎的不同层次,把数字资源真正转化为公众可理解、可使用、可参与的文化服务。科研院所应继续在多模态采集、智能识别、可信AI、知识图谱和数字修复等方面深化研究,同时建立更严格的学术校验和方法规范,避免“算法可行”替代“学理成立”。相关产业应坚持长期主义和技术责任,少做流量导向的文博噱头,多做可追溯、可审计、可复用、可服务保护与研究的技术产品。人民自身也应不断提升数字素养和文化判断力,既积极参与数字文博、共享文化成果,也对失真叙事、娱乐化包装和算法幻觉保持必要警惕。

说到底,“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在数字时代的真正含义,不只是文物资源上网了、可视化了、智能化了,而是人民与文化遗产之间建立起更加稳定、更加平等、更加深入的联系。只有把技术进步真正转化为人民可感、可及、可信的文化获得感,文物数字化才能不负这个时代,也不负中华文明绵延至今的深厚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