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文物定级 | 地震类文物藏品鉴定定级保护工作的多维探索与实践
来源: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
作者:
孔祥萍
发布时间:
2026-04-16 08:55
地震类文物藏品的鉴定定级与保护,是一项在巨大创伤中开启、于制度空白处探索的艰巨工作。它始于灾后废墟上出于本能的抢救性征集,成熟于制度化、规范化的探索实践。本文旨在结合现有法规与实践,系统剖析地震类文物藏品鉴定定级工作的背景、实践与深层困境,并提出面向未来的体系化构建思路。
保护背景:从应急抢救到体系化保护
以四川地区为例,历经汶川、芦山、九寨沟等多次强震,相关文物藏品的征集保护工作已从开始的应急响应,转向更深层次的鉴定体系探索。在国家文物局、四川省文物局的支持与指导下,我们尝试为这一特殊的记忆载体建立科学、合理且充满人文关怀的鉴定与保护体系,进一步使灾难类遗产保护从实践探索走向理论体系化建设。
实践探索:依托法规与多元创新
目前我国地震类文物定级工作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立的“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展开,具体操作和定级原则遵循《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在实践层面,国家文物局针对重大灾难事件会发布专项工作指南与规范,如《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等。近年来,在四川地区地震类馆藏文物藏品鉴定定级工作中,我们结合上述法律规章等,探索了多种工作模式。
依托现行法律规章,拓展价值阐释。严格遵循法律对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的阐释,同时对地震类文物藏品的“历史价值”进行深度和广度的解读。如一盘录制了现场救援场景的光碟,其价值不仅在于是一件现代电子产品(科学价值),更在于内部可能存有现场救援情况,是还原决策与救援瞬间的“第一手史料”(特殊历史价值)。开展工作时专家组会重点考量此类文物藏品所承载信息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创新鉴定机制,融合多方智慧。在地震类文物藏品定级鉴定现场工作时,一方面会邀请具有多年革命文物、近现代文物鉴定经验的专家参与。革命文物、近现代文物与地震文物在事件重大和精神象征的双重意义上有相通之处,参照此类专家的鉴定经验有助于把握地震类文物藏品的历史分量和政治意义。另一方面,在选择此类鉴定定级专家组人员时,注重老、中、青各年龄梯队人员结合,老专家把握价值高度,中年专家统筹标准,青年工作人员可能更关注其社会传播与当代意义,形成代际视角的鉴定工作互补。工作方式上,采用馆方(收藏单位)与鉴定站(委托单位)两方派出工作人员独立记录、共同核对的方式,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与公信力。
强化背景信息管理,建立完整证据链。鉴于地震类文物藏品普遍“貌不惊人”,其价值高度依赖于背后的故事。因此,鉴定定级中对藏品的背景信息(即“流传经过”)要求极为严格。我们要求馆方在做征集工作时,必须尽可能收集并记录物品来源、所有者、与特定事件或人物的关联以及背后的具体情节等。一份完整的捐赠记录、现场采集的影像和口述历史,是决定藏品能否定级及定级高低的关键支撑,旨在建立从现场到库房的完整证据链。
创新鉴定标准,推动科学保护。在传统的文物定级框架下,我们正尝试构建一个更为精细和务实的分类体系,将地震相关实物与文献资料划分为“珍贵文物”“一般文物”及“资料”几个级别。其中,对“资料”类的界定尤为关键,体现了从“泛收藏”到“精鉴别”的理念转变。具体而言,并非所有地震后产生的图书、文件都自动纳入藏品序列。大量公开出版的地震纪实书籍、普遍发行的宣传手册、格式统一的行政公文等,虽具参考价值,但其本身更接近公共信息资源,建议作为图书资料收藏,而非作为博物馆的文物藏品。只有那些与地震事件本身具有直接、具体、内在关联的独特文件与手稿,方可被考虑定为“文物”及“文物资料”。这种将有限的保护资源集中于最具原始凭证价值和独特叙事能力的藏品上,使博物馆的收藏区别于一般的文献档案馆,更具事件穿透力与情感承载度。
深层困境:信息、伦理与鉴定的三种挑战
尽管实践多有创新,但地震类文物藏品定级工作仍面临若干深层次困境:
背景信息不足与价值认定的矛盾。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见到了大量震后第一时间搜集的物品,仅能确定为“来源于灾区”,却无法具体关联到某个关键事件、地点或人物。一面随处可见的破损国旗、一个无法查明主人的书包、课本,虽承载着普遍的灾难氛围,但因见证性模糊,在现行强调“具体历史关联”的定级逻辑与现行定级标准下,许多此类藏品往往陷入“情感上重要,定级上无据”的尴尬,难以获得有效的保护身份。
捐赠信息与价值缺失影响藏品后期鉴定。由于灾后初期的混乱,许多藏品捐赠信息较为简单(如“热心市民捐赠”),藏品的具体使用背景、人物故事已无法考证。背景信息的模糊导致藏品沦为普通的“旧物”,其蕴含的叙事能量和情感价值大幅折损,极大地影响了对其历史价值和鉴定级别的判定。
较敏感的伦理争议。涉及逝者遗物、家庭重大创伤的物品,如遇难学生的日记、损毁的全家福,其征集、定级与展示都面临着深刻的伦理审视。如何在保存社会记忆与尊重个体隐私、家庭情感之间取得平衡,鉴定定级行为本身是否构成对创伤的“二次利用”,现有的鉴定定级工作缺乏明确、细致的伦理性规范指引。
真伪鉴定的特殊难题。在重大灾难的社会关注下,不排除存在后期仿制、虚构关联的“纪念品”混杂其中。然而,地震类文物藏品多为普通工业品或日用品,由于时代较近,依靠传统文物鉴定中的目鉴、科技鉴定手段难以判断。例如鉴定一件据称是某军队抗震救灾时用过的纪念章,其捐赠人身份、捐赠背景均不明确,真伪不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严格的流传考证、现场记录、捐赠人信息等多方材料,工作挑战极大。
未来探索:构建法规与伦理并重的灾难类文物鉴定保护体系
为解决上述困境,未来的工作机制需要从零散实践走向系统构建,核心是法规的完善与伦理的全过程贯穿。须将伦理考量提升,甚至可提升至法规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在征集、鉴定、展示全流程中履行“合理注意义务”。
征集阶段:探索制定“灾难类文物征集伦理守则”,推行“知情同意”原则。对于敏感物品,与捐赠者充分沟通未来研究、展示的可能方式,并尊重捐赠者意愿。
鉴定与定级阶段:在鉴定专家组中引入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学者共同参与评审。对涉及重大创伤、敏感的藏品定级,需额外评估其公共价值与可能造成的心理影响,过程应格外审慎。探索设立“初期评估—中期评估—长期定级”三阶段鉴定机制。灾难发生初期进行抢救性定级,五年后评估情感价值,十年后开展最终定级。这种弹性机制符合灾难记忆随时间演变的客观规律。
保管与展示阶段:对已定级的敏感文物藏品,建立分级访问与使用制度。在展览中,强调通过文物藏品传递警示、纪念与生命尊严等意义,履行对历史、逝者及生者的尊重义务。
结语
地震类文物藏品鉴定定级工作,需要在法律的理性框架与历史的情感温度之间寻找平衡。它始于灾后的悲悯与自觉,成于持续的制度化探索。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一定要把地震遗址保护好,使其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构建起以法规为骨、以伦理为魂的地震类文物藏品保护体系,才能确保这些沉默的物件,不仅被妥善收藏,更能被庄严诠释,最终将其承载的伤痛与勇气,转化为面向未来的、持久而深沉的力量。这既是对历史的负责,也是对生命的最高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