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档案局中小学档案教育展览馆策展布展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9-22 00:00
清远市档案局中小学档案教育展览馆策展布展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档案局的委托,对 中小学档案教育展览馆策展布展及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9-050900-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档案教育展览馆策展布展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7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 性质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
1 |
中小学档案教育展览馆策布展及设备采购项目 |
政府 采购 |
978000.00元 |
2017年12月31日完成布展交付甲方使用。 |
1、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30%; 2、设计定稿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30%; 3、所有物料及设备制作和采购完成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20%; 4、布展全部完成,甲方验收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15%; 5、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4)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5日 至 2017年09月29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仲裁委员会旁边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仲裁委员会旁边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仲裁委员会旁边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66000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汤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341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
| 联系人:潘妙兰 | 联系电话:020-87578511 |
| 传真:020-38499011 | 邮编:510635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档案局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 |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3418 |
| 传真:0763-3363418 | 邮编:51151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