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云县法制文化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展示布展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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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23 00:00
云县法制文化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展示布展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云县法制文化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展示布展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致:云南印榕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临沧市政务服务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了单一来源公告。并于2017年6月6日开标评审,因拟投标供应商资质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经采购人再次审核,对项目采购预算作部分调整,拟定云南印榕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供应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县法制文化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展示布展项目
2.2 项目编号:YXZXZB(DY)2017—021
2.3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布展装饰、展台立展装饰、浮雕、感应门、照明配电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展厅声光电展项软硬件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以及配合设备实现效果的音、视频文件、文字图画编辑制作、控制系统等设计制作开发使用和维护。
2.4 采购预算:158.98万元
2.5 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2.6 建设地点:云县人民检察院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类似二项以上业绩证明。
4.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确认
4.1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7年 10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10月 26 日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谈判文件。(数字证书办理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4.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7年10 月23日至2017年10 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县爱华镇蓝水湾小区第五幢一楼。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及报名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一份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9)近三年类似业绩两项以上
(10)近半年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费证明或不欠税费证明及上一年的财务报告
注:1、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否则应按(1)-(3)条内容提供;2、以上证件需在开标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原件审验,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4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者均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 日 上 午 09:00 时。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中心。网上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并把刻录谈判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一起密封带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
6.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户 名: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县支行云兴街分理处
账 号:24172201040004364
联 系 人: 李映萍
电 话:0883-3227938
8.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 本次项目相关事项联系人
采购人:云县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云县瓦窑坝 联系人:杨程贵
电 话:0883- 3212250 手机:13987018815
传 真:0883- 3212250 邮箱:1966960217@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云县众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云县蓝水湾小区第五幢一楼 联系人:吴蕊
手机:18806961407 邮箱:yxzxzbgs@126.com
10. 公告发布事宜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云县众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请投标供应商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负。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