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2021-G0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20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购置的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项目公告网页中的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

(一)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资质。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本次采购活动;2、参考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30 08:30到2021-08-05 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需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3 14: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8-23 14:00: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七、其他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

项目编号: FZC2021-G013

采购预算: 132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购置的张家港市家风教育基地布展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项目公告网页中的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资质。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本次采购活动;2、参考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

招标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本项目需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答疑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邮件或书面的形式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或发送邮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23日13:0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月23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投标文件接收人:许宏伟?? 杨梅玉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3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编:215600

联系人:许宏伟? 杨梅玉??? 联系电话:0512-58358805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鸣???? 联系电话: 1530624583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2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22日14:00时整前到达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银行汇票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5120122000015540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

开标时携带汇款凭证、银行汇票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电话:0512-58116115

十、只有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凰镇招投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凤凰镇

联 系 人: 钱鸣

电 话: 1530624583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418A室

联 系 人: 许宏伟 杨梅玉

电 话: 0512-58358805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