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宫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公告!明确十大侵权行为
来源:
文博圈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7-21 08:54
近日,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正式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与规范使用官方公告,明确该单位为永乐宫文物相关全部知识产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永乐宫壁画、古建筑、道教文化品牌、商标、文物数字化数据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从严整治各类文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守护元代壁画艺术品牌与公共文化利益。
公告明确,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涵盖多类别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建筑、壁画、馆藏文物、迁建工程相关的全部独创性著作权成果,包含壁画高清数字化数据、文物专业摄影影像、工程图纸、历史老照片等各类原创及数字化文物资源。所有单位及个人无论商业经营还是非营利公益使用,均需提前取得该馆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授权,明确使用范围、期限、方式等核心内容,公益授权严禁转借商用,无授权使用一律认定为违法侵权。
本次公告重点划定十大类明确侵权行为,为市场合规使用划定清晰红线,具体包括:
1、擅自使用、蹭用该馆注册商标及近似标识,或将相关标识用作企业字号、电商及短视频账号名称,恶意抢注近似商标;
2、擅自复制、翻拍、剪辑、网络传播文物原创成果与数字化数据,利用相关素材开展AI绘图、二次衍生创作并商用牟利;
3、私自将永乐宫壁画、古建筑、文物纹饰等文物元素用于文创开发、商品生产、广告投放、直播带货等商业经营活动;
4、冒用永乐宫官方名义开展宣传、招商、签约、售卖等经营行为;
5、私自采集、导出、转售、共享文物数据集,通过爬虫等方式批量抓取素材,内部及合作单位私自外泄未授权数据与素材;
6、侵犯该馆原创文创设计稿件、外观设计权益;
7、电商平台、MCN机构等为侵权行为提供推广、带货等帮助服务;
8、恶意将永乐宫文物纹饰、壁画形象抢注外观专利、美术版权及商标;
9、删除、遮挡素材原有版权、水印后商用的掩盖式侵权;
10、以及其他损害该馆知识产权与品牌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同时,公告细化了合规使用要求,明确被授权方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知识产权,不得擅自转授权、篡改丑化文物艺术形象、传播不良内容,且需按约定支付使用费、配合官方监督核查。
针对各类侵权行为,该单位将采取多维度维权措施,包括发函责令停止侵权、下架删除侵权内容、回收销毁侵权产品,固定证据向各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责,要求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开支,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官方将不定期更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所有社会主体均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规避侵权责任。该馆明确,仅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为唯一官方授权对接部门,非官方渠道的授权文件均无效,同时保留公告条款最终解释权与修订权,并公示了官方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接受合规咨询与侵权对接。
以下是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