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西安航空学院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西安航空学院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航空学院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项目(二次)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航空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航空学院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西安航空学院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SXWZ2017ZB-XAHK-227R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259号

联系方式:029-842517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405室

    联系方式:029-883190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航空文化博物馆场地改造  

        采购预算:22万元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5、须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5日起至2017年11月01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4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30

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会议室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杨 丹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319016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朝阳门支行

   账      号:211011580000015489

十一、磋商公告期限未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