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经衢发改审〔2021〕14号文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1-330800-04-01-995885,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衢州市杭金衢高速西出口、路政执法大队西面的衢州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一号楼一楼。

2.2工程内容及规模: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项目装修改造展厅总建筑面积2332 平方米,分别由序厅(建筑面积 348 平方米)、四个独立的法纪教育陈列厅(总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其中第一展厅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展厅,建筑面积304平方米;第二展厅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展厅,建筑面积571平方米;第三展厅为“担当共建、清廉衢州”展厅,建筑面积387平方米;第四展厅为“行修言道、有礼传世”展厅,建筑面积358平方米)和临展厅及过道(建筑面积364平方米)组成,并在基地入口广场设置基地名称和导示系统,在周边道路沿线点缀清廉景观,使之与室内布展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施工界面为准。目标定位:在未来3至5年内处于“全国领先、省内一流”水平 ,使之成为集初心使命教育、纪法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清廉有礼文化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场馆。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及完善、本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配合发包人完成各种报审工作等。

(2)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序厅、各法纪教育陈列厅的墙面、顶棚、地面的处理及各种展示内容陈列布置。具体为墙面、顶棚、地面的装饰, 展厅内展品的陈列,展墙及各种特效展示内容的设计及制作(包括多媒体、雕塑工艺品、展陈文案编制、影片拍摄、动画制作、视频剪辑、电子图片、脚本制作、模拟场景等),展板及背景画的设计及制作安装,展厅效果灯光及特效设备的配电及安装,临展厅展板及过道布展施工,正己庭院、有礼庭院清廉景观布展施工,室外广场导示及清廉景观布展施工等,确保基地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

(3)项目管理服务:①配合未完成的前期报批报建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人员培训(讲解员、视频导入、设备使用等)。

2.4 建设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等所有内容的完成时间)。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衢州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项目完成“衢江杯”优质工程评定。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③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者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共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4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配备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技术负责人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 施工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6 安全员 ≥1 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7 质量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注:1、上述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不得重复或是兼职,所有人员服务期同合同工期。

 

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职职工(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前配备但不低于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签订合同时间前一个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核。

 

5、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需提供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4.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招投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下载链接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o5hPHmcw。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selfservice/hdjk/home.jsp)。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或登录网址https://jypt.zhaotx.cn/ydcaLogin,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 年 8 月 24 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1年 9 月 3 日9 时30分00秒,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9.1 本项目投标人参与开标人数,不得超过1人。

 

9.2 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衢州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为(支付宝-城市服务-衢州健康码)。

 

9.3 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4 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量体温后,左拐从正门楼道上五楼,扫手机健康码检查、签订承诺书后,直接到公告的开标厅,按标序牌固定分散就坐,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9.5 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投标人参与开标活动,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范围,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6 因疫情防控措施实施,请密切、及时关注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变化,并比正常时期提前足够时间,以免耽误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衢州市新湖城市商业广场7幢307室

 

地    址:  衢州市西安路92号                 邮    编: 324000                        

 

邮    编:  324000                           联 系 人:  肖工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17730280680                  

 

电    话:   15869095516